中共丽江玉龙雪山省级旅游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7年7月18日至8月14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丽江玉龙雪山省级旅游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党组(以下简称“管委会党组”)进行了巡察。2017年9月29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向管委会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条例》和《中共云南省委关于建立州(市)、县(市、区)巡察制度的意见》的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通报:
一、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把整改落实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抓实抓好
(一)统一思想认识。2017年10月16日管委会党组召开党组扩大会,对照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和意见建议,在深入分析原因、查找症结的基础上,认真讨论研究制定了整改方案,10月23日该方案通过市委第四巡察组审核同意。
(二)强化组织领导。根据巡察组反馈的3个方面9项内容,管委会进一步细化研究,制定了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整改时限,并按要求于12月7日经市委第四巡察组审核同意后上报了巡察整改落实情况。
(三)建立长效机制。针对市委第四巡察组发现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坚持举一反三,建立健全治根本、管长远的制度体系,进一步修订完善了《中共丽江玉龙雪山省级旅游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玉龙雪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局、玉龙雪山冰川国家地质公园保护管理局)党组工作规则》、《丽江玉龙雪山省级旅游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七五”普法实施方案》和《丽江玉龙雪山省级旅游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工程项目实施管理暂行办法》等8项制度。
二、坚持问题导向,不折不扣落实各项整改任务
(一)党的领导方面
1.关于“四个意识”不强,法治观念淡薄,监管不力的问题。
(1)关于仍然持有玉龙雪山高尔夫俱乐部会员卡的外系统19名党员干部报告不及时的问题。
玉龙雪山高尔夫俱乐部及时将情况向有关部门作了专项报告,并积极配合做好了职能部门的有关工作。
(2)关于不同程度存在着管委会主任办公会议代替党委和党组会议的情况,有时“三重一大”议题没有事先征求党组成员和干部群众意见,存在临时动议的现象的问题。
一是 进一步修订完善了《中共丽江玉龙雪山省级旅游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玉龙雪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局、玉龙雪山冰川国家地质公园保护管理局)党组工作规则》。 二是 严格按照规定召开党组会议,做到凡是涉及“三重一大”事由都提交党组会议集体决策。
(3)关于对《玉龙纳西族自治县玉龙雪山保护管理条例》认识不足、宣传不够、落实不力,特别是没有站在提升玉龙雪山转型升级的战略高度,协调、推进《玉龙纳西族自治县玉龙雪山保护条例》的修订完善工作的问题。
一是 进一步修订完善了《丽江玉龙雪山省级旅游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七五”普法实施方案》和管委会下半年学法计划,将学习宣传《条例》作为重点。 二是 2017年10月24日,邀请玉龙县人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和玉龙县林业局等职能部门到玉龙雪山景区调研,并就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做了专题报告。 三是 印制5000份《云南省玉龙纳西族自治县玉龙雪山保护管理条例》册子和20张贴宣传画,对景区游客、社区居民和景区旅游从业者进行了宣传。
(4)关于综合运用法治的、行政的、经济的和教育的手段,解决雪山景区与社区群众、雪山景区与旅客的问题不够,依然存在不少热点、难点的问题。
一是 加大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的学习和培训工作,组织24名景区执法人员参加丽江市执法证培训考试,督促职工完成法宣在线学习工作。组织42名景区安全员参加了市安委会组织的安全生产管理员培训考试。 二是 适时排查景区内可能存在的各种热点、难点和风险点,9月14日至15日,管委会会同市、县有关部门,就2017年国庆中秋、十九大期间安保维稳信访等开展了综合检查,共提出103项整改意见建议并督促整改,常态化开展旅游市场整治工作。 三是 组织开展了“12.4宪法宣誓日”活动。
(5)关于宣传、使用、落实和专项检查《丽江玉龙雪山景区环保资金管理办法》(试行)不够的问题。
2017年10月27日发函给丽江市财政局,积极主动的进行了沟通和汇报,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2.落实各级党委重大决策部署不到位。
(1)关于“大玉龙”的管理、经营、投入、市场营销手段和效果与游客的需求还有一定的差距。部分游客包括部分本地干部群众不认识、不理解,甚至误解“大玉龙”的联票;“大玉龙”产品的创新、完善不够,部分景点内的投入、影响、形象、贡献、游客的认可度与分配收益有差距的问题。
一是 继续巩固完善“大玉龙”联合营销的战略合作模式,加强对外宣传力度,力求得到社会各界的理解与支持,7月27日召开了“大玉龙”景区工作座谈会议,就如何加大宣传、管理、经营、投入和旅游标准化建设等问题进行了探讨并形成了共识。 二是 决定在下一轮合同条款中明确“大玉龙”成员单位在收益分配资金中支出一定的比例作为对旅游基础设施、旅游服务标准贯标和旅游管理服务能力提升的资金,并做好督促工作。
(2) 关于玉龙雪山景区内企业、人员复杂,员工素质参差不齐,服务态度、服务方法、服务质量存在不少问题,由管理者向服务者转变不够,与游客的冲突时有发生的问题。
一是 加大对景区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员工的教育培训工作,特别是加强国家5A级景区评定细则、ISO90001/ISO14001质量/环境及OHSAS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标准和旅游标准化规则的学习贯标力度。 二是 严格执行管委会系统员工培训计划,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模式,加强培训和学习力度,不断提高全体旅游从业者的服务水平,增强服务意识。 三是 完成了2017年度对景区内各企事业单位的玉龙雪山旅游景区服务质量监督量化考核工作。
(3)关于景区公路沿线时有发生喊客拉客现象的问题。
一是 于11月3日发函至玉龙县人民政府请求加大玉龙雪山景区周边区域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力度。玉龙县人民政府对此高度重视,2017年11月9日,玉龙县分管旅游的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召集玉龙县职能部门对玉龙雪山景区周边就乱收费、玉甘路沿线喊客拉客、拍摄婚纱照和马场等问题进行了综合整治。 二是 支持了玉龙县白沙镇旅游市场整治综合用房建设经费。
(4)关于旅游车辆管理不规范,存在公路沿线乱停乱放的现象,存在不少安全隐患的问题。
一是 协同玉龙县公安局,加强玉龙雪山交警大队的软硬件建设,完成新招录45名辅警,加强警力的配备工作同时承担有关经费保障。二是 把景区公路和景区停车场的管理纳入城市化交通管理模式,实现景区交通管理的动态和静态统一管理。 三是 在2017年国庆中秋黄金周期间开展了交通秩序整治专项工作。
(5)关于景区还存在森林防火安全隐患的问题。
一是 2017年12月22日召开玉龙雪山旅游景区森林防火工作会议,安排部署了景区森林防火工作,与旅游区各企事业单位、经营单位签订森林防火目标责任书。 二是 印制了30万份森林防火宣传单加大对景区游客、社区居民和景区旅游从业者宣传力度 。 三是 加强火源管理力度,严格执行防火戒严期火种收缴工作,制止游客在非吸烟区吸烟行为。 四是 投入5万元资金配补相应的扑火装备,加强森林防火专业培训力度,进行了2次森林防火应急预案演练。 五是 加强与玉龙雪山景区周围乡镇的森林防火联防联动工作。 六是 结合智慧景区建设项目,完成森林防火预警智能化建设一期工程 。
(6)关于玉龙雪山景区周边的旅游市场秩序和生态环境保护存在不少风险和隐患的问题。
一是 联合玉龙县职能部门加对大玉龙雪山景区周边区域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力度。 二是 景区安全巡逻队和景区环境卫生所积极配合玉龙县职能部门开展制止偷砍盗伐森林、违法采石挖砂等影响和破坏生态环境行为的日常工作。
(7)关于如何从提升玉龙雪山景区品质、品牌,将旅游扶贫、就业扶贫、产业扶贫、教育扶贫与社区群众有序参与旅游密切结合,维护正常旅游市场秩序,调查研究、规划、投入和落实方面有差距,管委会拨付产业扶贫资金落实效果不理想,跟踪督促检查有差距的问题。
一是 认真总结旅游业反哺农业综合改革取得的经验与不足,认真开展了旅游扶贫、就业扶贫、产业扶贫、教育扶贫工作,实现了社区群众人均收入达到1.83万元。 二是 建立健全管委会领导班子项目挂钩制,并实施项目定岗、定人、定责,对扶持资金、产业项目上进行跟踪督促检查。
3.党组成员的表率作用和重大问题请示报告不够。
(1)关于党组成员还存在要求别人做到,自己没有首先做到的情况,如管委会机关实行除领导干部外,职工执行上下班打卡的制度的问题。党组成员于2017年8月6日开始执行上下班打卡制度,并且将出勤情况公开公示,作为年度综合考评的指标。
(2)关于个别党支部书记对“四个意识”、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不了解、不认识;个别党员干部不知道“三会一课”的内容的问题。
一是 组织玉龙雪山景区各基层支部书记和党务工作者参加丽江市国资委系统党务业务工作培训。 二是 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和党支部书记上党课制度。 三是 督促各基层党支部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
(3)关于丽江玉龙雪山高尔夫俱乐部的亏损、丽江东巴拉走廊公司名存实亡和预缴国有资产收益等重大事项报告不全面、不及时,档案资料不全的问题。
一是 按照市委、市人民政府和市国资委的安排部署,结合市里组建旅游集团的契机,做好景区公司、丽江东巴拉走廊和高尔夫俱乐部的改组工作。 二是 积极开展高尔夫俱乐部的市场营销工作,努力拓展市场。 三是 雪山高尔夫俱乐部的亏损、丽江东巴拉走廊公司名存实亡和预 缴国有资产收益等具体情况已经 形成专项报告报丽江市人民政府。
(二)党的建设方面
1.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
(1)关于管委会党组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开展互相批评不够,存在提工作意见多、指出问题少。管委会机关和部分下属单位基层党支部召开组织生活会不严肃的问题。
一是 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为抓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更好地履行好党组主体责任。 二是 严格管委会各级党组织的组织生活制度。
2.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到位。
(1)关于党组和下属单位没有严格执行主要领导“四不分管”和“末位表态”规定的问题。
一是 召开由各党组成员及各科室、各企事业单位参加的专题会议,认真组织学习了《云南省党政领导班子“一把手”监督办法(试行)》和“三重一大”事项班子集体决策制度、末位表态制度、民主集中制和“四个不直接分管”等有关规定。 二是 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立行立改。
(2)关于管委会实施工程项目的管理制度不完善问题。
一是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和《云南省2017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等有关法律、法规、条例的规定。 二是 进一步修订完善《丽江玉龙雪山省级旅游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工程项目实施管理暂行办法》。
3.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
(1)关于党组书记履行抓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还不到位,党组对管委会机关党委、景区投资公司党委和下属单位党支部党建工作指导督促检查力度不够,个别班子成员对分管单位党建工作指导不够的问题。
一是 坚持党建工作“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进一步健全和落实机关党建工作机制,开展了对基层党组织上下半年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工作。 二是 党组书记切实负起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把党建作为整体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统筹安排,定期研究,其他党组成员按“一岗双责”的要求,积极做好分管联系单位的党建工作,进一步修订了《玉龙雪山管委会党员领导干部党建联系点制度》。 三是 积极向市国资委党委汇报沟通,成立了景区投资公司党委机关党支部,并把高尔夫俱乐部党支部划给景区投资公司党委,结合企业整合,进一步理顺管委会机关党委和景区投资公司党委的关系。
(2)关于管委会向系统外拨付资金存在一定的随意性,还存在连续层层向下拨款的情况,未开展延伸检查、监督和审计的问题。
严格执行“三重一大”议事规则,向系统外拨付资金时,提醒专款专用等财经纪律,并签订《廉政风险责任书》。
(三)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1.履行主体责任还不到位。
(1)关于成立机关党委时,没有将纪委书记安排为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又是兼职,因而履行监督执纪问责主业不够的问题。
根据有关规定,经市国资委党委同意,于2017年11月24日召开党员代表大会增补选2名党委委员,纠正了纪委书记不是党委委员的问题。
(2)关于 没有层层签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使责任到岗、到人的问题。
及时完善了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的签订工作。
2.落实监督责任还有差距问题。
一是 党组紧紧抓住权、钱、人三个关键环节和易于滋生腐败的部位,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从政行为的监督,重新梳理了廉政风险防控工作。 二是 按有关照规定开展了提醒谈话。
3. 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存在差距方面
一是 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实施细则,按照“三公经费”管理办法规范公务接待、公务出行和财务支出报销等行为。 进一步修订完善《丽江玉龙雪山省级旅游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公务接待管理办法》 ,实行经费报销层层签批审核制度,加大财务收支及“三公”经费监管。 二是 对照相关纪律规定和巡察整改要求,管委会通过认真查阅2013年以来的所有会议凭证等相关资料,对单位是否存在公款购买土特产和香烟,违规乘坐头等舱和火车软卧,违规报销会议费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认真进行了自检自查和整改。 三是 2015年至2016年,管委会及下属单位账户银行存款利息收入未缴财政的问题,按照丽江市审计局的处理意见进行了整改。 四是 对为管委会机关和下属单位职工购买意外伤害保险的问题进行了整改清退。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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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丽江玉龙雪山省级旅游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党组
2018年1月26日